北京养老服务单位以下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 取消财政补贴资格
2019-08-09 16:12
并将信用信息符合相关条件的养老服务单位纳入“红黑名单”,实施相应的奖励或惩戒措施。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没有失信信息记录的养老服务单位,优先给予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评优评先范围等奖励扶持措施。
对于失信信息记录较多的养老服务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加大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惩处措施。
养老服务单位凡存在以下严重失信情形的,将直接进入北京市养老服务单位信用黑名单:
(一)非法骗取套取政府财政资金;
(二)发生辱骂、殴打、体罚等欺老虐老行为;
(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
(四)出售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信息;
(五)未按操作规程或标准提供服务,引发死亡1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六)因合同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或不良社会舆论,经查确有不良行为;
(七)故意隐瞒不报安全责任事故;
(八)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九)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
进入信用黑名单的养老服务单位,取消相应时间段内获取政府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如果养老机构在星级评定有效期内,因发生亡人1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被纳入黑名单的,由民政部门取消星级资格。被取消星级资格的养老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与补贴政策直接挂钩。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三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四星级、五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据悉,该《办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北京市养老服务单位基本失信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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