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长春市2021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吉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2021-07-12 16:01

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长春市2021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吉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吉民函〔2021〕26号)要求,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长春市2021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吉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选拔高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竞赛项目


竞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


三、竞赛组织


本次赛事由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建竞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由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承办。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制定赛事方案、信息发布、选手报名等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竞赛监督等工作;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负责提供、布置技能竞赛场地、实操耗材和往返车辆、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理论知识考试(选拔赛)


7月13日上午9:00-11:00,在长春市民政局7楼会议中心举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155号。


(二)操作技能竞赛(决赛)


7月29日上午8:00开始,在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一楼多功能厅举行,地址:长春市净月区新湖镇红田村。


五、竞赛人员


(一)参赛选手


各单位已通过竞赛报名程序完成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共80名,按照竞赛方案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竞赛。


(二)观摩人员


操作技能竞赛期间,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和辖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科长和业务骨干2-3人赴现场观摩竞赛,总人数不超过50人。


(三)裁判员


本次竞赛成立裁判委员会,由10名裁判组成。裁判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性文件说明,确认竞赛场地、设施设备;负责竞赛各阶段评判工作及成绩核实、发布等工作。


六、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


(一)理论知识考试(选拔赛)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50道,判断题50道,共计200道题。

考试成绩前30名的选手获得进入操作技能竞赛资格。


(二)操作技能竞赛(决赛)


竞赛项设为一个养老机构工作场景和四个照护模块。即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照护、持续照护计划四个模块,其中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照护三个模块(心理护理融入三个模块)为综合实操,持续照护计划模块为理论笔答。在1份案例单中,选手以综合实操、理论笔答形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理论实践相融,理实一体。


三个模块的综合实操采用选手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照护的形式进行。基于典型工作任务,选取涵盖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照护等内容的多个考核点,组成体现完整的职业活动项目,包括工作准备、沟通评估、实施过程、综合评价等;语言和肢体语言沟通交流和老年人不良情绪疏导的心理护理贯穿于整个操作过程。重点考查参赛选手的技术技能创新运用与执行能力、科学照护能力、安全照护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人文关怀素养。


持续照护计划模块,选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服务过程中的观察评估,提出照护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改进持续照护计划,并说明依据。计划应表述清晰、准确、易懂,在专业性、持久性、经济性、工作过程导向、社会接受度、环境保护与环境适宜性改进、创新性等方面整体展示出科学分析问题和创新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


(三)竞赛形式及时间


1.综合实操(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照护三个模块,心理护理融入三个模块)


(1)试题阅读与物品准备:选手阅读情境试题、准备三项操作所需物品,时间为15分钟;


(2)综合实操:选手在情境化竞赛区,完成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照护三个模块具体操作任务,每个模块技能操作时间为10分钟,共计30分钟。


2.持续照护计划笔答


参赛选手对老年人照护案例独立思考,分析判断,制定持续照护计划。竞赛时间为30分钟。


(四)成绩比例


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步计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持续照护计划模块理论笔答占20%,三个模块综合实操占80%。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竞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颁发证书。


2.组织奖


综合考虑12支参赛队的组织情况,对表现优秀的,竞赛组委会颁发6支“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证书。


(3)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措施


获得竞赛前3名选手,可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全市决赛4-12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或以上的不再晋升。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工作,随省人社厅通知适时开展。


本次竞赛前六名的选手,获得集中培训指导,提升养老服务技能资格;竞赛前四名选手将代表长春市参加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竞赛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技能高潮,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提升竞赛质量。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通过广泛开展赛前培训,赛后技术点评,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促进竞赛成果有效转化,推动养老护理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竞赛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安全应急预案,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竞赛,及时报道赛事组织开展情况,并收集留存文字、图片、视频素材等资料。


 九、联系方式


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璐,联系方式:87905332


电子邮箱:1026906879@qq.com   


附件:长春市2021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方案


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