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相继制定实施了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7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冉明,长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丁永,长春市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诗群对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的“1+5”架构
“1个目标”
到2025年,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覆盖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立,把长春打造成为覆盖更有广度、服务更有温度、保障更有力度的北方养老名城。
“5大体系”
构建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强化公办机构保障能力、丰富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强化农村服务保障措施4项内容。
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包括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增加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创新智慧养老服务供给4项任务。
构建开放式养老产业发展体系。包括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拓展投资融资渠道、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扩大老年产品供给4项措施。
构建综合性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包括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落实安全管理应急救援3项要求。
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包括加强养老服务组织、政策、资金、人才4项保障。
“5个新亮点”
引入了基本养老服务的新概念。将构建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列为“五大体系”建设之首,让适度普惠可持续的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全市老年人口。
推出了养老服务发展的新举措。以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统领,构建长春养老服务“1+4”发展框架。
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要求。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覆盖。
确定了养老服务投入的新标准。完善养老服务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自2022年起,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比例不低于55%。
健全了养老服务监管的新机制。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等为重点,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养老服务“1+4”发展框架
“1+4”发展框架是指以《实施意见》为统领,以“3个清单和1个平台”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发展框架。
“3个清单”
养老支持政策清单。包括土地支持政策、规划审批政策、财税扶持政策和医养结合政策,共4类28项。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和普惠型老年人服务2大类共25项服务内容。
养老服务任务清单。联合3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对《实施意见》中“五大体系”19项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关落实措施。
“1个平台”
长春市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共建设了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保障3类7个应用场景,实现机构管理信息化、补贴发放精准化和服务保障智慧化。
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具体措施
在生活照料方面。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10类困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把生活照料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
在居家照护方面。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出台了《长春市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把专业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床边”。
在服务保障方面。开展了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让“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围绕在老年人“周边”。